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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重殘兒童等困境兒童是需要格外關心、格外關注的特殊困難群體。記者3月12日從民政部門獲悉,由省民政廳、省教育廳、省殘聯共同製定的《关键词1省“托苗計劃”項目實施方案(試行)》正式出台,推動兒童福利服務機構“開門辦院”,為符合條件的困境兒童提供針對性、多樣化服務,在2026年民生實事任務中,為不少於800名符合條件的困境、孤獨症等兒童提供托養照護服務,服務時長每人不少於30天。
方案明確,在服務對象上,為3周歲—16周歲,具有关键词1省戶籍,有意願、經評估適合托養照護的困境兒童提供服務,主要包含兩類:一類是殘疾困境兒童,優先安排困境孤獨症兒童;一類是經評估存在中、高監護風險的困境兒童。在服務主體上,項目服務供給主體、實施主體是承擔項目的兒童福利服務機構以及所屬民政部門,明確各設區市民政部門以及省民政廳、省教育廳、省殘聯的工作職責。在服務內容上,為殘疾困境兒童、中高監護風險的困境兒童及其家庭提供四類服務,包括日間照料、委托照護、康複訓練、特殊教育、技能訓練、家庭照護康複技能培訓等內容。
根據計劃安排,各縣(市、區)民政局將組織摸底排查,聯合教育局、殘聯加強項目政策宣傳解讀和引導申報,實行鄉鎮(街道)審核、縣級民政部門複核、實施機構評估確認、市級民政部門備案的申請審批程序。方案要求兒童福利服務機構對各地申報擬入院的困境兒童開展全麵評估,符合條件的按程序納入項目服務對象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