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1省交通運輸廳關於印發《关键词1省地方鐵路建設工程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時間:2026-01-15 16:00 來源:关键词1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字號:默認

蘇交規〔2025〕6號


各設區市交通運輸局,廳機關各處室(部門),廳屬各單位:

《关键词1省地方鐵路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實施細則》已經第13次廳務會審議通過,現予以發布,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关键词1省交通運輸廳

                             2025年12月12日

 

关键词1省地方鐵路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地方鐵路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保障施工圖設計文件質量,推進地方鐵路建設高質量發展,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以及交通運輸部《鐵路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辦法》、國家鐵路局《鐵路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本省實際,製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地方鐵路建設工程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實施細則。

第三條 本實施細則所稱地方鐵路建設工程,是指經本省發展改革部門審批或者核準的新建和改建鐵路建設項目。

本實施細則所稱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是指地方鐵路建設工程的施工圖設計文件交付施工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建設單位或者代建單位(以下統稱建設單位)委托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單位(以下稱審查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技術規範以及本實施細則規定,對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眾安全、工程建設強製性標準的內容進行的審查。

第四條 省、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負責地方鐵路管理的部門(以下稱省、設區的市鐵路管理部門)按照職責權限,負責地方鐵路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的監督管理。

專用鐵路、鐵路專用線、按照鐵路製式組織實施的市域(郊)鐵路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由工程所在地設區的市鐵路管理部門負責監督管理。城際鐵路等其他鐵路建設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由省鐵路管理部門負責監督管理,相關設區的市鐵路管理部門配合開展有關工作。

跨省、跨設區的市以及監督管理主體存在管轄爭議的地方鐵路建設工程,由省鐵路管理部門根據項目情況,確定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監督管理部門。

省鐵路管理部門應當對設區的市鐵路管理部門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五條 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當符合初步設計的批複意見,以及工程建設強製性標準、相關技術規範、項目勘察文件和安全、質量等方麵規定。

第六條 建設單位負責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工作,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委托審查單位對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審查,組織施工圖設計文件設計單位(以下稱設計單位)配合做好審查工作,並及時將委托的審查單位有關情況書麵報送省、設區的市鐵路管理部門(以下統稱地方鐵路管理部門)。

建設單位應當依法選擇審查單位並簽訂委托合同,明確審查的內容、質量、期限,以及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等。

第七條 建設單位確定審查單位後,應當及時部署審查工作,結合項目規模和特點明確重點審查內容、審查流程和審查要求等。地方鐵路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審查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根據項目實際需要對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工作進行協調的,可以與建設單位審查部署活動合並進行。

第八條 建設單位應當將以下審查資料及時交付審查單位:

(一)滿足審查工作需要的施工圖設計文件;

(二)初步設計批複意見;

(三)地質勘察報告;

(四)施工圖設計計算書;

(五)其他應當提交的有關材料和文件。

建設單位對送交審查單位的審查資料真實性負責。

第九條 審查單位對審查工作質量負責,依法承擔審查責任。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不免除設計單位依法承擔的質量安全責任。

審查單位不得與設計單位有隸屬關係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不得轉讓審查業務。

第十條 審查單位應當具備與該地方鐵路建設工程相適應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能力,且不低於設計單位的資質等級。

具體承擔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工作的人員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職業道德良好,具有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和鐵路工程相關專業勘察設計工作經曆;

(二)審查工作的專業負責人和總體負責人應當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曆、10年以上設計工作經曆和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

(三)近5年內,沒有因設計或者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工作違反工程建設法律法規和強製性標準而受到行政處罰;

(四)原則上年齡不超過65歲,60歲以上審查人員數量不超過該專業審查人員的50%。

第十一條 審查單位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對施工圖設計文件以下內容進行審查,並提出審查意見:

(一)涉及公共利益、公眾安全以及工程建設強製性標準執行情況;

(二)是否符合國家和省設計文件編製規定中關於格式、內容的要求;

(三)是否按照經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進行施工圖設計;

(四)是否達到規定的設計深度要求;

(五)土建工程的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防護工程結構的穩定性、安全性情況;

(六)軌道結構、通信信號係統、牽引供電係統等是否滿足列車運營安全與正常運行要求;

(七)設計單位、注冊執業人員和相關人員是否按照規定在施工圖設計文件上加蓋相應的圖章或者簽字;

(八)環保、防雷、抗震、消防等內容,以及涉及的公路、航道、水利等部門相關意見執行情況;

(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審查的其他內容。

第十二條 審查單位應當對施工圖設計文件中項目預算(以下稱施工圖設計文件預算)的以下主要內容進行審查:

(一)施工圖設計文件預算的編製原則、采用的定額和人工、材料價格是否與初步設計批複原則一致,施工圖設計文件預算編製內容、深度是否達到規定要求;

(二)施工圖設計文件預算中的各類工程技術指標是否合理;工程數量是否與施工圖設計文件工程量相符合,是否滿足工藝、工法要求;施工安全措施費計列是否符合規定;

(三)電力、通信、信號、信息設施及輸油、輸氣、給排水等管線遷改、道路改移、河道補償等的數量和投資,大型臨時工程的方案、數量和投資,棄土場、立交的方案、協議和投資;

(四)工程投資增減原因和其他費用計列的合理性,工程投資是否與設計內容、工程數量匹配。

第十三條 建設單位應當組織對審查單位的審查意見進行審核。審核工作可以通過召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會議方式開展,結合項目實際組織現場踏勘、分專業討論、質詢論證。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會議應當邀請負有監管職責的地方鐵路管理部門參加,並組織覆蓋施工圖設計文件涉及的所有專業的鐵路工程技術專家參加。受邀專家不得與審查單位、設計單位存在隸屬關係或者其他利害關係。

第十四條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會議的現場踏勘,應當核對以下主要內容:

(一)電力、通信、信號、信息設施以及輸油、輸氣、給排水等管線拆遷工程的位置和數量是否與設計一致,遷改方案是否合理;

(二)設計圖紙內容與周邊建設條件是否一致,核對工程設計方案、工程措施的合理性、可實施性;

(三)大型臨時工程位置、規模等是否合理,數量是否與設計一致。

第十五條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會議應當形成專家意見以及會議紀要;與國家鐵路網接軌的地方鐵路建設工程,應當按照規定取得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有關部門的谘詢意見。

設計單位應當根據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會議的專家意見、會議紀要、谘詢意見要求修改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單位應當同步完善審查報告。

第十六條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的,由審查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关键词1省地方鐵路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附件1,以下稱“審查報告”),並在施工圖設計文件上加蓋審查專用章;審查不合格的,由審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出書麵意見,施工圖設計文件經設計單位修改後,重新送審。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十七條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工作完成後,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以下相關資料,向相關地方鐵路管理部門備案。

(一)《关键词1省地方鐵路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備案表》(附件2);

(二)審查單位的委托合同和審查單位資質等材料;

(三)審查單位出具的審查報告;

(四)其他按照規定應當提供的材料。

第十八條 地方鐵路管理部門應當對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流程和審查單位關於設計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眾安全、工程建設強製性標準的審查意見,以及項目涉及的其他行業主管部門批複意見的落實情況等進行重點監督。對技術複雜、難度較大、風險較大的重大橋梁、隧道、重點客運車站站房等典型工程內容,可以委托其他設計單位進行專項谘詢並形成谘詢意見。

地方鐵路管理部門對審查能力適合、審查意見明確、備案資料齊全的項目,應當予以備案;不符合要求的,應當及時通知建設單位。

施工圖設計文件一經備案,應當嚴格遵照執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變更設計。確需變更的,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履行變更設計程序。

第十九條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備案工作原則上按照項目開展;確需分批備案的,可以根據項目複雜程度和建設總體進度安排分批進行,並在首次備案時說明有關情況並明確分批安排。

第二十條 按照檔案管理規定,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備案材料,由負責備案的地方鐵路管理部門歸檔、保管與利用。

第二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以向地方鐵路管理部門投訴舉報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第二十二條 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審查單位、審查專家等單位和人員,在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過程中,違反本實施細則規定或者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由地方鐵路管理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 地方鐵路管理部門及其相關工作人員在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監督管理過程中存在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行為的,依法依規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本實施細則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1月31日。

 附件:1.关键词1省地方鐵路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

   2.关键词1省地方鐵路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備案表

(附件詳見PDF版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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