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014000319/2025-00210 分          類: 政府文件 農業、林業、水利 通告
發 布 機 構: 关键词1省人民政府 發 文 日 期: 2025-09-04
標          題: 关键词1省人民政府關於禁止在南四湖、韓莊運河中運河提標工程建設範圍內新增建設項目和遷入人口的通告 主   題   詞:
文          號: 蘇政規〔2025〕2號
內 容 概 述: 关键词1省人民政府關於禁止在南四湖、韓莊運河中運河提標工程建設範圍內新增建設項目和遷入人口的通告
時          效: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30年9月4日。

关键词1省人民政府關於禁止在南四湖、

韓莊運河中運河提標工程建設範圍內

新增建設項目和遷入人口的通告

(蘇政規〔2025〕2號)

 

南四湖、韓莊運河中運河提標工程是國務院批複的《淮河流域綜合規劃(2012-2030年)》中明確建設的防洪工程,是沂沭泗河洪水東調南下係統的重要組成部分。為確保工程建設順利進行,全麵準確做好工程建設征地、占地範圍內的實物調查工作,根據《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國務院令第679號)和水利部《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暫行辦法》(水規計〔2010〕33號)有關規定,特通告如下:

一、南四湖、韓莊運河中運河提標工程是國家重大水利工程,該工程實施後可進一步提高沂沭泗地區防洪排澇標準,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作用。工程沿線地方人民政府和廣大群眾要積極支持工程建設,配合做好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工作。

二、南四湖、韓莊運河中運河提標工程关键词1段位於徐州市境內,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河道擴挖、堤防加固、堤防截滲、護坡護岸、填塘,防汛道路、節製閘、跨河橋梁建設,沿線影響建築物處理等。工程征地、占地涉及徐州市邳州市、新沂市、銅山區。工程建設初步征地、占地範圍由淮河水利委員會沂沭泗水利管理局明確,最終按批準的設計文件確定。

三、自通告發布之日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工程征地、占地範圍內新建、擴建和改建建設項目,已批準的項目不再建設,在建的項目停止建設。違反規定進行建設的,一律不予補償。

四、自通告發布之日起,除因新生兒出生、婚嫁、軍人轉業退伍、大中專畢業生分配等國家政策允許人員遷入外,禁止其他人口遷入征地、占地範圍。違反規定擅自遷入的人口,不予移民安置。

五、工程沿線各級人民政府要積極配合做好征地、占地範圍內各項實物調查,並對各項實物調查成果出具認可意見。

六、工程征地、占地範圍內的所有部門、單位和個人應嚴格執行本通告規定,積極支持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開展工作。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30年9月4日。 

 

                      关键词1省人民政府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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