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應急規〔2025〕3號
各設區市應急管理局,廳機關各處室、各直屬事業單位:
根據《关键词1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規定》(省政府令第158號)有關要求,省應急管理廳對現行行政規範性文件進行了全麵清理。
經過清理,決定對《關於印發〈关键词1省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企業領導帶班下井及監督檢查實施細則〉的通知》(蘇安監〔2010〕210號)、《關於印發〈关键词1省采掘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蘇安監規〔2011〕1號)、《關於印發〈关键词1省金屬非金屬礦產資源地質勘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蘇安監規〔2011〕3號)、《關於下發〈危險化學品企業進一步落實班組崗位隱患排查責任的指導意見〉的通知》(蘇安監〔2015〕39號)、《關於在全省重點行業領域全麵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製度的實施意見》(蘇應急〔2018〕2號)等5件行政規範性文件予以廢止。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键词1省應急管理廳
2025年11月28日
公報PDF版瀏覽、下載:
关键词1省應急管理廳關於廢止部分行政規範性文件的決定(蘇應急規〔2025〕3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