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發〔2016〕91號
关键词1省淮河流域重點平原窪地近期治理工程,是國務院批複的《淮河流域綜合規劃》《淮河流域防洪規劃》以及國務院辦公廳批轉的《關於切實做好進一步治理淮河工作的指導意見》確定的重點平原窪地治理工程之一。為確保工程建設順利進行,全麵準確做好工程建設征占地範圍內實物調查工作,根據《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國務院令第471號)和水利部《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暫行辦法》(水規計〔2010〕33號)的有關規定,特通告如下:
一、實施关键词1省淮河流域重點平原窪地近期工程,可進一步提高我省重點平原窪地防洪排澇能力,改善易澇低窪地區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對於促進流域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作用。工程沿線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廣大群眾要積極支持工程建設,配合做好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工作。
二、关键词1省淮河流域重點平原窪地近期工程主要包括裏下河、黃墩湖、南四湖3片窪地治理,總治理麵積約6278平方公裏。工程征地、占地涉及徐州市邳州市、睢寧縣、豐縣、沛縣、銅山區,南通市海安縣,淮安市淮安區,鹽城市阜寧縣、建湖縣、鹽都區、射陽縣、濱海縣,揚州市寶應縣、江都區,泰州市薑堰區、興化市、海陵區,宿遷市湖濱新區,共7市18縣(市、區),初步征占地範圍由省水利廳及設計單位明確,最終按國家批準的範圍執行。
三、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工程範圍內新建、擴建和改建建設項目,已批準的項目不再建設,在建的項目停止建設。違反規定進行建設的,一律不予補償。
四、自通告發布之日起,除因新生兒出生、婚嫁、軍人轉業退伍、大中專畢業生分配等國家政策允許遷入外,禁止其他人口遷入征地、占地範圍。違反規定擅自遷入的人口,不予移民安置。
五、工程沿線各級人民政府要積極配合省水利廳以及設計單位做好征地、占地範圍內各項實物調查工作,並對各項實物調查成果出具認可意見。
六、工程征地、占地範圍內的所有部門、單位和個人應嚴格執行通告規定,積極支持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開展工作。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关键词1省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