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关键词1省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行動接續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关键词1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11月25日
关键词1省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行動接續實施方案
2013年,我省在全省縣以上城市建成區部署實施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行動。近3年來,各地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加強統籌協調,精心組織實施,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行動取得顯著成效,贏得了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的普遍認可。環境整治是一項長期工作,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关键词1時要求关键词2把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堅持不懈抓下去,走出一條經濟發展和生態文明相輔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為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的指示要求,進一步改善城市麵貌,提升人居環境質量,省人民政府決定,2016至2017年繼續以“931”行動為主要內容,集中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
一、總體思路
(一)明確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关键词1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按照“力度不減、投入不降、機構不撤”的要求,在全省縣以上城市建成區繼續開展以“九整治”“三規範”“一提升”為主要內容的城市環境綜合整治“931”行動,整治城郊結合部、城中村、棚戶區、老舊小區、背街小巷、城市河道環境、低窪易淹易澇片區、建設工地和農貿市場,規範占道經營、車輛停放和戶外廣告設置,提升城市長效管理水平,為建設經濟強、百姓富、環境美、社會文明程度高的新关键词1作出積極貢獻。通過開展整治行動,使全省城市環境薄弱地段髒亂差問題得到全麵整治,城市人居環境明顯改善,城市麵貌和功能品質進一步提升,優秀管理城市創建取得預期成效,城市長效管理機製基本建立,實現城市環境整潔有序、生態宜居,人民群眾滿意度顯著提高。
(二)保持“三個不變”。一是整治重點不變。集中力量整治城市環境中社會關注度高、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著力解決城市環境薄弱地段的髒亂差問題。二是組織機製不變。省、市、縣(市)保留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推進(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城市政府對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負總責,省、市、縣(市)分級負責整治工作的指導督查。三是支持政策不變。省財政繼續設立專項引導資金,實施以獎代補政策。各地將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納入發展規劃,加大財政投入,並創新投入機製,拓寬融資渠道,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確保整治工作順利推進。
(三)注重“三個突出”。一是突出因地製宜。各地根據當前存在的住區環境薄弱地段髒亂差以及城市河道黑臭、部分地段嚴重積淹水、建設工地管理不規範、占道經營、車輛亂停亂放和戶外廣告違規設置等問題,排查確定整治重點,合理配置人力、財力和物力,堅持集約節約,務求取得實效。二是突出動態提升。各地在鞏固整治成果基礎上,根據實際拓展整治內容,回應群眾期盼,提升功能品質,彰顯城市特色。三是突出長效機製。堅持把長效管理擺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在落實“即整即管”的同時,完善體製機製,鞏固整治成果,提高城市管理常態化、長效化水平。
二、工作要求
(一)把握整治工作標準。按照《关键词1省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行動方案》和《关键词1省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技術指南》要求,進一步明確整治標準,並貫穿於整治工作全過程。對照整治標準,認真分析問題差距,深入總結經驗做法,提出有針對性的整治措施。對突出問題,要結合實際研究專門的標準和辦法,實施專項整治。充分發揮示範項目的引領作用,推廣運用先進技術,提高整治工作整體水平。
(二)深化拓展整治內容。各地要在實施“931”行動的同時,將群眾反映強烈的新增熱點問題納入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範圍。整治和拆除城市居住區、街道、河道以及城郊結合部等區域的違法建築,維護公共空間秩序和公眾合法權益。加快推進建築垃圾和裝潢垃圾規範化運輸處置管理,鼓勵實施資源化利用。嚴厲查處未經批準夜間擅自施工行為,減少建設工地施工噪音擾民現象。加強對占道燒烤、大排檔等油煙擾民現象的整治。優化便民疏導點布局,強化便民服務功能,逐步引導成規模疏導攤群入場入市經營。加大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力度,廣泛吸引社會資本積極參與,鼓勵既有停車資源開放共享。完善停車收費政策,推行差別化停車收費;推進智慧停車係統建設,運用互聯網和物聯網等新技術精準引導停車,優化交通組織。
(三)提升城市功能品質。各地要結合實際,組織實施一批彰顯城市亮點特色的整治項目。完善便民服務設施,加強慢行係統建設管理,加快公共自行車係統建設,完善城市綠地係統生態功能,倡導綠色出行。優化公廁布局,加快公廁標準化建設和改造,開發公廁APP係統,方便市民查找和使用。按照“適用、美觀、經濟、突出地域化”的原則,逐步對城市道路、街巷、廣場等公共區域的郵箱、電話亭、果皮箱、移動公廁、休閑座椅、公交站台、指路標誌、店招標牌、門牌標識、照明設施、花壇、樹池、圍牆、雕塑小品等城市家具,實施整體設計和整治提升。
(四)提高長效管理水平。全麵核查已完成整治項目,對發現的問題逐一整改,做到“整治一片、鞏固一片”。製定落實數字化城管運行評估辦法及標準,建立運行評估分析、督查通報機製,規範係統運行,提高城市管理效能。推行城管工作重心下移,發揮街道主抓、社區自治作用,實施網格化聯合聯動管理。堅持源頭防控、長效管理,構建違法建築防控和治理體係。學習借鑒寧夏中衛等地的好經驗,嚴格落實環衛監管責任,提高環衛機械化作業水平;加強城市環境薄弱地段環衛保潔,全麵提升環境衛生保潔質量。推行老舊小區物業管理,落實“基本保潔、基本保綠、基本養護”的管理服務要求。加快控源截汙和活水工程改造,推進河道清潔、河水清澈常態化。加強停車管理機構建設,健全停車管理隊伍,完善停車管理網絡,明確管理職責分工,推行建立“應設盡設、應收盡收、應管盡管、應罰盡罰”車輛停放長效管理機製。推行戶外廣告規劃設計管理關口前移,編製落實戶外廣告專項規劃,嚴格審批、規範管理。通過推進長效管理,實現“五個全麵、五個提升”:環衛機械化清掃作業體係全麵建立,城市環衛清掃保潔質量明顯提升,沿江8個省轄市建成區主要行車道機掃率達到90%以上,其他城市建成區主要行車道機掃率達到80%以上;老舊小區物業管理全麵覆蓋,住區環境質量明顯提升;黑臭河道全麵消除,城市水環境質量明顯提升;停車管理機製全麵建立,管理水平明顯提升;戶外廣告專項規劃編製全麵完成,戶外廣告和店招標牌設施設置規範化水平明顯提升。
三、組織實施
(一)科學製定接續方案。各地要在認真總結前3年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基礎上,深入開展調查摸底,依托數字化城管係統相關數據,準確掌握現實狀況,梳理確定整治項目,形成具體工作方案。要量力而行拓展整治內容,分兩年確定並組織實施項目。各地應於2015年12月31日前製定完成接續方案,並向省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辦公室報備。
(二)切實加強目標管理。每年逐級簽訂工作目標責任書,其中省轄市與所屬縣(市)簽訂的責任書由市整治辦統一報省整治辦備案。省製定整治工作考核辦法及標準,對年度整治項目進行考核,同時突出城市整體環境考核評價,加強對日常工作組織和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的檢查,並將結果納入考核內容,對整治工作實施效果進行分級評定。
(三)不斷完善工作機製。健全部門協作聯動和推進製度,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工作指導,強化隨機暗訪、定期督查和督促整改。發揮城市環境綜合整治信息管理係統作用,落實定期報告製度。深入開展“关键词1省優秀管理城市”“关键词1省城市管理示範路”和“关键词1省城市管理示範社區”創建活動,加強創建工作過程管理,切實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各地要科學組織實施整治項目,防止民生工程變為擾民工程,並堅決避免安全生產事故。
(四)廣泛動員社會參與。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引導作用,宣傳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的重要意義,鼓勵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各地要主動公示整治方案,聽取群眾意見建議,讓群眾評判檢驗整治成果,使群眾參與的過程成為增進民生幸福感、提高群眾滿意度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