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1省國稅局省地稅局關於發布《稅務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的公告
發布日期:2014-04-08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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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2號
為進一步規範稅務機關行政處罰權的行使,深入推進依法行政,經关键词1省國家稅務局、关键词1省地方稅務局共同研究製定了《稅務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現予以發布,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原《關於印發〈关键词1省國家稅務局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試行)〉的通知》(蘇國稅發〔2012〕181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关键词1省國家稅務局 关键词1省地方稅務局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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