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1省政府關於取消行政審批項目和承接國務院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4-10-16 15:13 字體:[ ]

蘇政發〔2014〕108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省人民政府決定對應取消行政審批項目8項,轉移行業協會1項,承接國務院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76項。
  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做好取消和承接國務院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的落實和銜接工作。對公布取消的項目,要及時停止審批,並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健全監督製約機製;對承接的項目,要規範行政審批程序,提高行政審批效率,不斷提高政府管理科學化、規範化水平,為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注入活力。
  

关键词1省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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