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關於印發关键词1省太湖水汙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發布日期:2007-09-10 10:15 字體:[ ]

省政府關於印發关键词1省

太湖水汙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蘇政發〔2007〕97號  2007年9月10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現將《关键词1省太湖水汙染治理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太湖流域是國家確定的“三河三湖”水汙染防治重點,更是关键词1環保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幾年來,我省在太湖水汙染治理方麵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水環境形勢依然嚴峻。太湖地區汙染治理仍然滯後於經濟增長,汙染物排放總量超過環境容量,湖體富營養化問題突出,水質惡化的狀況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太湖是蘇南人民群眾賴以生存和發展的搖籃,水汙染治理關係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係經濟社會發展全局,關係全麵小康和現代化建設進程。各有關地區和部門要從全局和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太湖治理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把太湖治理完成情況作為檢驗落實科學發展觀和經濟發展是否“好”的重要標準,下更大的決心,以更高的標準,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打一場太湖水汙染治理攻堅戰,促進太湖水質根本好轉,恢複太湖地區山清水秀的自然風貌,使蘇南真正成為經濟發達、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環境優美的地區。

太湖水汙染治理是一項艱巨而複雜的係統工程,要堅持科學規劃、遠近結合、標本兼治、綜合治理,采取控源、截汙、引流、清淤、修複等多種措施,對太湖流域進行全麵、係統、科學的治理。要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全麵落實環保優先方針,正確處理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係,切實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大力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實施更加嚴格的環境準入條件和汙染排放標準,從源頭上控製汙染物排放。加大城鎮生活汙染治理力度,嚴格控製農業和農村麵源汙染。加快建設調水引流工程,積極開展疏浚清淤和生態修複。組織開展關鍵技術研究攻關,提高科技治汙水平。加快推進體製機製創新,努力形成政府引導、企業為主、社會參與的汙染治理投入機製。堅持依法治太、鐵腕治汙,切實加強環保執法監管,嚴肅查處各種環境違法行為。嚴格太湖各市縣行政交界斷麵的水質監測考核,確保水質達標。

太湖水汙染治理工作任務繁重而艱巨,必須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協調推進。省政府調整、充實了太湖水汙染防治委員會,負責研究確定太湖水汙染治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太湖地區各市、縣政府要全麵落實太湖水汙染治理目標管理責任製,層層分解目標任務和工作責任,加強督促檢查和考核獎懲,做到工作責任落實、政策措施落實、督查考核落實,為太湖水汙染治理提供堅強有力的保障。省級機關各部門要按照工作方案提出的要求,抓緊編製相關專項規劃,製定實施方案,切實做好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和指導服務工作。太湖流域治汙工作有關的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每年要向上級政府報告目標責任履行情況。省政府每年向社會公布太湖流域各地汙染物減排、主要斷麵水質和治汙工程完成情況,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要切實加大環保宣傳力度,深入開展環保創建活動,形成治理太湖水汙染的強大合力和良好氛圍。

太湖水汙染治理責任重大、任務艱巨,全省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統一思想、堅定信心,科學規劃、周密部署,全民動員、全力以赴,以更加堅決有力的措施,更加紮實有效的工作,堅持不懈地推進水汙染治理,努力實現太湖水質根本好轉,為創造关键词1更加美好的未來而奮鬥。

 

关键词1省太湖水汙染治理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太湖水汙染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進一步加大汙染治理力度,全麵改善太湖水環境質量,促進流域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特製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正確處理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係,把環保優先方針落實到全麵建設小康社會和現代化建設的各個方麵,堅持科學規劃、遠近結合、標本兼治、綜合治理,采取控源、截汙、引流、清淤、修複等多種措施,對太湖流域進行全麵、係統、科學的汙染治理,促進太湖水質根本好轉。

(二)目標任務。用5年時間,有效控製太湖湖體富營養化程度,實現水質明顯改善。再用8-10年時間,從根本上解決太湖水汙染問題,使太湖湖體水質穩定達到地表水三類標準,恢複太湖地區山清水秀的自然風貌,形成流域生態良性循環、經濟競爭力與環境競爭力同步提升、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良好環境。

根據太湖流域環境容量,核定各地主要汙染物排放量。到2010年,太湖地區主要汙染物COD排放量控製在26.38萬噸,氨氮排放量控製在2.08萬噸,總氮排放量控製在2.78萬噸,總磷排放量控製在0.59萬噸,在2006年基礎上分別削減32.52%、33.37%、30%和30%;新增城鎮汙水處理能力370.1萬噸/日,城鎮生活汙水處理率達到90%;太湖一級保護區(沿湖5公裏和入湖河口上溯10公裏兩側各1公裏範圍)農村生活汙水處理率達到70%,其他地區農村生活汙水處理率達到40%,農村生活垃圾全麵實行集中收集、集中處置;主要入湖河流和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基本達到環境功能要求。到2015年,太湖地區主要汙染排放量全麵控製在環境容量許可範圍內。

(三)基本原則。

1. 遠近結合,標本兼治。立足當前、著眼長遠,係統推進、分步實施,在著力解決當前突出環境問題、確保用水安全的基礎上,采取治本之策,加強汙染源頭治理,提高環保標準,切實控汙減排,從根本上解決影響湖體水質的各種問題。

2. 科學規劃,綜合治理。正確處理沿湖地區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係,統籌兼顧、係統考慮流域內的經濟增長、社會發展、土地利用、資源開發以及環境保護、生態建設等各方麵的因素,大力推進綜合整治、科學整治、工程整治。

3. 突出重點,分類指導。堅持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有針對性地解決製約太湖環境保護的關鍵問題。緊緊抓住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和重點汙染源,實行由汙染總量控製向容量管理轉變,由控製COD為主向控製COD和氮磷並重轉變,綜合治理太湖水汙染和水體富營養化。

4. 加強領導,狠抓落實。省、市、縣(市、區)各級政府加強組織協調,針對太湖環境保護中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全麵加強政策支持、資金投入、執法監管和督促檢查,推動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

二、大力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從源頭上削減汙染物排放量

(四)加快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太湖地區人口稠密、城鎮密集,經濟總量大、汙染負荷重,調整優化經濟結構,是解決汙染問題的治本之策。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大力發展高技術、高效益、低消耗、低汙染的“兩高兩低產業”,重點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加快形成節約、環保、高效的產業體係。積極發展循環經濟,重點抓好2個國家級和49家省級試點單位的試點工作,建設一批循環經濟示範城市、示範園區和示範企業。到2010年,太湖地區高新技術產業實現新一輪“雙倍增”,生產服務業占服務業增加值的比重提高到40%,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建設取得明顯成效。

(五)實施更加嚴格的汙染排放標準和區域環境準入條件。參照國際先進標準,對太湖地區城鎮汙水處理以及紡織染整、化工、造紙、鋼鐵、電鍍、食品(味精和啤酒)行業製定嚴於國家要求的地方汙染排放標準,提高COD、氨氮和總氮、總磷排放限值,從2008年1月1日起實施。其他行業全麵執行國家《汙水綜合排放標準》或相應行業一級排放標準。通過製定實施新的汙染排放標準,把控源減排的要求落實到每一個企業。對達不到排放標準的企業,實行限期治理;在規定時間內仍不能穩定達標的,堅決予以關停。切實加強區域環評和項目環評工作,對排汙總量已超過控製指標的地區以及劃定的“清水廊道”地區,暫停審批新增汙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大力推進招商引資向招商選資轉變,全麵禁止新上不符合產業政策和增加氮磷汙染的項目。對於產業政策限製類項目,現有生產能力確需改造升級的,其新增汙染物排放量必須通過老企業減排兩倍的總量來平衡,實施“減二增一”。對於產業政策鼓勵類項目,新增汙染物排放量也必須通過老企業等量減排予以平衡,實施“減一增一”。

(六)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對太湖地區的化工、醫藥、鋼鐵、印染、造紙、電鍍等重汙染行業全麵組織開展專項整治,關閉、淘汰工藝落後、汙染嚴重、不能穩定達標的企業,切實削減汙染物排放量,改善環境質量。深入開展太湖地區化工生產企業專項整治,在2008年年底前關閉淘汰2150家小化工生產企業。到2010年,淘汰太湖地區落後煉鐵能力79萬噸、煉鋼能力103.4萬噸。編製實施太湖地區水泥落後生產能力淘汰實施方案。對淘汰企業用地複墾增加的耕地,實行與新增建設用地指標掛鉤政策。對不能按時完成淘汰落後能力的地區,實行新建項目“區域限批”。

(七)加大工業點源汙染治理力度。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製度,嚴把工業項目環境準入關,堅決控製有毒有害物質和汙染物超總量排放,大力削減工業汙染負荷。全麵提高工業企業清潔生產水平,對汙染物排放總量超過核定指標的企業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材料、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全麵實行強製性清潔生產審核,並向社會公布企業名單和審核結果。2009年年底前,對化工、印染、造紙、電鍍等重汙染行業的所有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2010年年底前,完成所有工業企業的清潔生產審核工作。重點扶持建設一批汙染物“零排放”的示範企業。加快推進汙染集中治理,各級各類開發區都要配套建設工業集中汙水處理廠、集中供熱等環保基礎設施,對工業“三廢”實行集中處置。引導各類排汙企業向園區集中,加強統一監管,實現穩定達標排放。

(八)加大重點汙染源監管力度。對重點企業排汙口安裝自動監控裝置,與各地的汙染源監控中心聯網,實行實時監控、動態管理。加強對排汙企業的現場監督檢查,對違法排汙企業按高限予以處罰。結合流域、區域汙染容量管理要求,健全完善企業排汙總量控製和排汙許可證製度,做到持證排放、按量排汙,把各項減排措施落實到每一個工業點源。

三、加快城鎮汙水處理設施建設,全麵提高汙水處理率和處理標準

(九)實現城鎮生活汙水處理設施建設全覆蓋。城鎮生活汙染排放的氮磷,是太湖富營養化的主要汙染源之一。要把提高城鎮生活汙水處理率和處理標準,作為太湖治汙的一項關鍵措施來抓。2008年6月底以前,太湖地區以及高淳縣、溧水縣、句容市所有城鎮都要開工建設汙水處理設施,並配套建設完備的汙水收集管網,在2008年年底前完成建設任務,做到城鎮生活汙水不直接向環境排放。到“十一五”期末,新建擴建城鎮汙水處理廠174座,新增汙水處理能力370.1萬噸/日,城鎮生活汙水處理率提高到90%以上。

(十)全麵提高城鎮生活汙水處理標準。太湖地區新建汙水處理廠全部要配套建設除磷脫氮設施,執行國家城鎮汙水處理一級A排放標準和相應地方汙染排放標準。已建的汙水處理廠(包括工業企業汙水處理廠),要開展除磷脫氮深度處理,2008年6月底前開工建設除磷脫氮改造工程,2008年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務。積極推進汙水處理廠尾水生態處理和中水回用,加強汙泥規範化和無害化處置。2010年,城鎮汙水處理廠中水回用率達到10%以上,汙泥規範化處理率達到100%。在太湖地區禁止銷售、使用含磷洗衣粉。

(十一)加強汙水處理設施運行監管。全麵實施城市排水許可證製度,加強城市排水管理,對工業企業排水戶安裝計量裝置。2008年年底前,太湖地區的城鎮汙水處理單位要全部改製成獨立企業法人,實現“管辦”分離。2007年年底前,所有汙水處理廠都要安裝自動在線監測裝置,並與環保部門聯網,保證穩定達標運行。切實加強對城鎮生活汙水處理廠運行狀況的監督管理,對未按規定運行和超標準排放的汙水處理廠,要依法依規進行處罰,並加倍征收排汙費。

四、突出抓好農業麵源、水產養殖汙染治理,嚴格控製船舶汙染

(十二)加大農業麵源汙染防治力度。農業麵源汙染產生的氮磷,加重了對太湖水體的汙染,必須加大治理力度。要引導農民積極調整種植結構,發展有機農業和生態農業,建設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生產基地。太湖一級保護區內禁止新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發展水產養殖,現有養殖場要進行搬遷和調整壓縮。大力提高農業標準化生產水平,全麵推廣測土配方施肥、農藥減量增效控汙等先進適用技術,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到2010年,太湖地區農藥、氮肥使用量要在現有基礎上分別削減30%、20%,農業麵源主要汙染物總氮、總磷排放量削減50%以上。

(十三)推進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切實加強畜禽養殖汙染治理,積極推廣集中養殖、集中治汙。對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按照工業汙染源一樣的汙染防控要求,實施排汙許可、排汙申報和排汙總量控製製度。在2008年年底前,完成太湖地區畜禽養殖場汙染治理,確保達標排放。積極采用生產沼氣、有機肥料等方式,加強畜禽糞便的資源化利用。大力推廣秸稈還田、氨化、微貯、食用菌生產、生物質能利用等技術,提高秸稈的綜合利用水平。到2010年,太湖地區畜禽養殖糞便綜合利用率提高到85%以上,秸稈利用率提高到75%以上。

(十四)全麵推進水產養殖汙染治理。大幅度調整壓縮太湖網圍養殖麵積,2007年完成東太湖西側全部網圍養殖的拆除工作,2008年東太湖網圍養殖麵積調減50%,2009年壓縮到4.5萬畝,2010年壓縮到國家有關部門要求的麵積以內。對太湖流域其他湖泊的水產養殖,也要實行嚴格控製。從現在起,太湖地區外蕩水域不再增加水產養殖麵積,現有養殖麵積逐步調整壓縮,其中長蕩湖、滆湖的網圍養殖麵積要壓縮到3.5萬畝以內。實施循環水產養殖工程,在規模漁業養殖基地按照20%的比例配置淨化塘,實現養殖用水“達標排放”。製定實施水產養殖汙染排放標準,加強水產養殖汙染治理。到2010年,太湖地區水產養殖總氮、總磷排放量要削減50%以上。

(十五)加強農村生活汙染治理。按照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結合實施鎮村布局規劃和村莊建設規劃,切實抓好農村生活汙水、垃圾的處理,減輕對水體的汙染。對城鎮周邊的村莊,要積極推進城鎮汙水收集管網的延伸覆蓋。在麵廣量大的農村居住點,要廣泛推廣應用淨化沼氣池、人工濕地等生活汙水處理適用技術,因地製宜地處理農戶生活汙水。規模較大的村莊,要積極創造條件,按照有關標準建設生活汙水處理設施。到2010年,太湖一級保護區內農村生活汙水處理率要達到70%,太湖地區農村生活汙水處理率達到40%。加快推廣“組保潔、村收集、鎮運轉、縣處理”的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理模式,在2008年年底前全部實現集中收集、集中處置。

(十六)強化船舶汙染防治。加大對太湖船舶汙染防治的監管力度,全麵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廣大船員防治船舶汙染的自覺性。嚴把入湖船舶簽證關,加強對進入太湖水域船舶防汙設施裝備及使用情況的檢查。加快船舶汙染防治設施建設,在太湖主要入湖口門、京杭運河等重點水域、航道,規劃建設22座船舶垃圾收集站和28座油廢水回收站,全麵落實收集、處理措施,防止船舶汙染入湖。建立船舶汙染應急設備儲備庫,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繼續推進船型標準化工作,到2010年太湖地區船舶標準化率提高到80%以上,並在全流域禁航掛漿機船舶。積極推進船舶汙染防治信息化建設,在2010年年底前完成太湖地區重點水域、航道的電視監控設施安裝任務,實行實時監控。嚴格控製船舶餐飲汙染。

五、加強水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管理,增強流域調水引流能力

(十七)強化水(環境)功能區劃管理。抓緊研究提出太湖地區及湖體納汙總量指標,切實加強水(環境)功能區劃管理,實行河湖納汙總量控製。統籌規劃、積極保護、合理開發利用太湖水資源,重點保證湖區的生活用水和生態用水。2007年年底前,完成太湖湖內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區的範圍劃定和確界立牌工作。2008年年底前,完成太湖地區所有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區的劃定、確界事項。對集中式水源保護區,全麵實施生態隔離、防護等工程措施,防止藍藻集聚汙染。太湖地區各市、縣要抓緊規劃建設備用水源和應急水源,開展城市間供水管網互聯互備工作,提高應急保障能力。在現有水(環境)功能區劃基礎上,重點細化太湖入湖河道的水(環境)功能區劃。對入湖河道排汙口門進行排查整頓,堅決取締飲用水源保護區、入湖河口和“清水廊道”範圍內的排汙口門。對武進港、直湖港、太滆運河等主要入湖河道和太湖湖西、望虞河西岸、京杭運河沿線等重點區域,要抓緊製定實施水環境整治達標方案,全麵落實工作責任,加快汙染治理步伐,並切實加強斷麵水質監測考核,確保在“十一五”期間達到治理要求。

(十八)積極實施節水減排。大力推進節水型城市以及節水型工業、農業、社區建設。到2010年,太湖地區50%的城市、規模企業建成節水型城市、節水型企業,實現農業用水負增長、工業用水零增長、生活用水微增長。嚴格取水許可管理,在2010年年底前全麵實行供水總量控製和用水定額管理。把節水與結構調整、技術進步、管理創新結合起來,扶持一批重大節水示範工程建設。開展節水型示範工業園區建設試點,加強開發區、工業園區循環用水,采用水網絡集成技術,實施園區內廠際串聯用水、汙水資源化和非傳統水源利用。

(十九)規劃建設調水引流工程。按照“以動製靜、以清釋濁、以豐補枯、改善水質”的要求,統籌規劃建設新孟河、新溝河、走馬塘等流域調水引流工程,形成新的調水通道,建立正常的調水引流機製。嚴格履行基本建設項目批準手續,爭取在2009年開工建設新孟河工程,從上遊引長江水經過滆湖、太滆運河進入太湖,促進太湖水體流動,2013年建成投入使用。爭取在2008年開工建設新溝河工程,實行兩岸封閉,具備抽引長江水經武進港、直湖港進入太湖的能力,直接引長江水改善梅梁湖水質,2011年建成投入使用。2007年開工建設走馬塘工程,解決望虞河西岸地區排水北入長江問題,實現引排分開,保證望虞河“引江濟太”調水安全,2010年建成投入使用。加強現有水利工程管理調度,爭取望虞河常年調水30億方左右進入太湖。統籌規劃、合理調整河網水係,促進太湖地區水體有序流動,實現引排分開、清汙分流,嚴格控製劣質水源進入太湖。

六、全麵推進疏浚清淤,積極開展生態修複

(二十)積極實施河湖生態清淤。對太湖底泥淤積較多、汙染較重、生物多樣性較差的竺山湖、梅梁湖、貢湖、東太湖等湖區及入湖河口實施生態疏浚清淤,疏浚麵積94平方公裏、土方約3000萬方。2010年年底前完成疏浚麵積42平方公裏,土方1000萬立方米。結合飲用水源地保護,先行實施梅梁湖、貢湖水源地生態清淤;結合東太湖綜合整治,起步實施東太湖生態清淤。繼續開展縣鄉河道疏浚清淤,2009年年底前完成太湖主要入湖河道清淤任務,2010年年底前完成所有縣鄉河道、村組河塘清淤任務,疏浚土方2.14億方。

(二十一)建立生態隔離帶。為加強生態保護,減輕對太湖水體的汙染,在太湖一級保護區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實施退耕、退漁、退養,還林、還湖、還濕地,建設生態隔離帶。“十一五”期間,在沿湖1公裏、主要水源保護區周邊2公裏、入湖河道上溯10公裏兩側各500米等重點區域先行試點起步。其他一級保護區範圍內,要積極發展有機農業和生態農業,大幅度減輕農業麵源汙染。

(二十二)加強濕地恢複重建、造林綠化等生態建設。在太湖主要入湖河口、湖灣、水源保護區和沿湖湖蕩地區,全麵開展濕地恢複重建和植樹造林,建設濱湖林帶、前置庫、人工濕地等生態隔離帶。在太湖水域放養有利於淨化水體的水生動植物,提高湖泊自淨能力。在水庫上遊地區,進行小流域綜合治理,涵養水土,保護水質。到2010年,太湖一級保護區內要完成成片造林25萬畝,新建農田林網2萬畝,更新完善林網5萬畝,村莊綠化植樹3億株;太湖地區成片造林150萬畝,森林覆蓋率提高到20%,村莊綠化覆蓋率提高到25%,農田林網控製率達到80%。在河湖整治中,要積極建設親水岸線,避免河床硬化。

七、大力組織科技攻關,著力提高防治水平

(二十三)加強水汙染防治基礎研究。從根本上解決太湖水汙染問題,必須在科技進步上取得突破。要認真學習借鑒國際上湖泊汙染治理的成功經驗,抓緊開展太湖富營養化形成及消除機理、湖體氮磷汙染控製、藍藻生長暴發機理及控製、水生態保護與修複、城鎮汙水氮磷深度處理、農村生活汙水處理等關鍵技術的研究攻關,為綜合治理太湖水汙染提供支撐。聘請相關領域具有實踐經驗的知名專家,成立太湖水汙染防治和藍藻治理技術專家委員會,指導科技攻關,提供決策谘詢。

(二十四)推廣應用水汙染防治適用技術。加強化工、印染、釀造、造紙等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工藝、工業廢水處理與排汙監控技術的開發應用,提高工業汙染治理水平。加快城鎮汙水處理廠除磷脫氮、中水回用、尾水生態處理等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生活汙染治理水平。加強農業麵源汙染防治技術的集成應用,推廣生態施肥、病蟲草害生態控製、秸稈資源化利用、畜禽糞便無害化處理與資源化利用、生活汙水淨化處理、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與資源化利用等清潔技術,提高農業麵源汙染防治和農村生活汙染治理水平。開展製水工藝科技攻關,重點進行水源地水質突變情況下水質應急處理工藝研究,確保飲用水水質符合要求。加強水汙染監測和預警技術研究,提高預警和應急處理能力。抓緊推廣應用“十五”國家“863”高技術項目的科研成果,選擇適宜地區開展湖體內源汙染控製與水體修複工程建設,提高太湖自淨能力。

(二十五)積極開展藍藻防治技術的開發應用。廣泛收集國內外大中型湖泊治理藍藻的成功經驗,集中力量開展藍藻治理技術、裝備的引進、消化、吸收和創新研究。加快研製高效除藻專用船舶和設備,在藍藻暴發和集聚的湖區打撈藍藻,努力做到“日產日清”,切實減輕對水體的汙染。積極開展藍藻無害化處理、資源化利用技術的研究與示範運用,提高藍藻處置效果。

八、推進體製機製創新,加大治汙資金投入力度

(二十六)積極推進環境價格改革。按照補償治理成本的原則,提高排汙費征收標準。從2007年7月1日起,廢氣排汙費征收標準由每當量0.60元提高到1.20元,汙水排汙費征收標準由每當量0.7元提高到0.9元,逐步提高到1.4元。太湖地區的汙水處理費提前調整到每噸1.3-1.6元。在汙水處理費中,提取不低於每噸0.2元,用於汙泥處置設施的建設、運行。2008年,太湖地區所有鄉鎮建成區開征汙水處理費。從2008年7月1日起,對新建的汙水處理廠征收氨氮、總磷超標排汙費;2009年1月1日起,對所有汙水處理廠征收氨氮、總磷超標排汙費。全麵落實水資源費征收規定,切實加強征收管理,廢除各地自行出台的減免政策,確保足額征收、規範使用。全麵推行居民用水階梯式計量水價,不斷完善非居民用水超計劃超定額用水加價製度。加快修訂完善垃圾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擴大征收範圍,提高收費標準,改進征收方式。

(二十七)加大汙染治理投入。太湖水汙染治理需要大量資金投入,必須建立政府引導、企業為主、社會參與的汙染治理投入機製。各級政府要按照建立公共財政的要求,較大幅度地增加對太湖水汙染治理的投入,著重支持基礎性、公益性治汙項目建設。省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支持太湖調水引流、疏浚清淤、汙水處理、生態修複、監測預警等重點工程建設。省級環境保護引導資金、汙染防治資金等專項資金,重點向太湖水汙染防治傾斜。太湖地區各地要把汙染治理作為基本建設投資和財政支出的重點,切實加大資金投入,支持重點治汙工程建設,確保實現規劃目標。從2008年起,太湖地區各市、縣(市)要從新增財力中劃出10%-20%,專項用於水汙染治理。

(二十八)加快建立新的汙染治理機製。製定實施財政稅收等扶持政策,鼓勵企業進行汙染治理。充分運用市場機製,拓寬環保投融資渠道,積極引導外商資本、工商資本、民間資本投資經營汙染治理設施,大力發展環保產業。在太湖地區抓緊開展COD排汙權有償取得和交易試點,在電力行業擴大二氧化硫排汙權交易試點,建立有序的排汙權交易市場。對社會資本投資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的,地方財政可以按照投資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資金支持或貸款貼息,並在用地、用電、用水等方麵給予優惠。金融機構要加大對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允許用汙水、垃圾處理收費許可進行質押貸款,並給予貸款利率方麵的優惠。到2010年,太湖地區全社會環保投入占GDP的比例提高到3%以上。

(二十九)探索建立生態補償機製。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恢複、誰受益誰補償、誰排汙誰受罰”的原則,實施生態補償政策,探索建立補償機製。對太湖流域的飲用水源區、自然保護區、生態公益林、濕地等生態功能保護區,由相關受益地區政府籌集資金予以補償。上遊地區對下遊地區造成嚴重汙染損失的,上遊地區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責任主體無法確定的,由上遊地區政府進行賠付補償。

九、建立完善太湖水汙染治理監測、統計、考核體係,強化執法檢查

(三十)完善監測體係。在太湖流域省市縣行政交界斷麵、主要入湖河流、送水通道、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新建一批水質自動監測站,實現全過程、全方位的實時監測。對太湖流域所有排放COD、氮磷汙染物的國控、省控重點汙染源,全部安裝自動監控係統,並與省市縣環保、水利部門聯網,實行在線監測。加強省太湖水環境監測中心站建設,全麵開展監測工作。設立太湖湖區藍藻監測站,配備太湖水汙染應急監測設施,建立藍藻水華監測預警機製。以上監測設施,在2008年6月底以前全部建成並投入使用。企業汙染源自動監控設備,由環保部門負責驗收並委托具有資質的單位實施第三方管理,運行和監測費用納入財政預算。開展農業麵源汙染普查,建立監測監控體係。在2008年年底前,完成太湖地區農業麵源汙染源調查,2010年年底前完成土壤汙染調查。在太湖地區設置一批農業汙染定位監測點,開展環境質量評估和預測預警。建立太湖水汙染監測數據共享平台,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

(三十一)健全考核製度。製定實施太湖地區主要汙染物排放、汙染治理的監測、統計製度,加強統計調查,提高統計數據的準確性。根據太湖水汙染治理實際,進一步健全完善汙染物總量控製製度,除繼續執行COD、SO2減排約束性計劃外,將氨氮和總氮、總磷排放指標列入約束性減排計劃,把減排任務和工作責任分解落實到基層及重點排汙單位。每年向社會公布太湖地區主要汙染物減排、入湖河道斷麵水質和治汙工程完成情況,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三十二)嚴格環境執法監管。提請省人大常委會抓緊修訂《关键词1省太湖水汙染防治條例》,研究製定城市給排水管理等方麵的法規規章,為治理太湖水汙染提供法律保障。加強對太湖地區重點汙染企業和汙染源的日常監管,堅持每年開展環保專項執法檢查,嚴厲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依法治太,鐵腕治汙。對重大的環境違法案件,要實行掛牌督辦,依法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觸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全麵實行重點汙染源監管責任製,將監管責任落實到人。建立環保執法責任追究製度,對失職瀆職、徇私枉法、權錢交易等行為,堅決予以查處,依法追究有關主管部門和負責人的責任。交通海事部門要加強對船舶汙染的執法管理,依法查處向太湖水域傾倒汙水、垃圾、油廢水等汙染物的違法行為。

十、加強宣傳教育,動員社會參與

(三十三)增強全社會環保意識。在太湖流域製定實施水汙染防治專項宣傳計劃,組織新聞媒體宣傳推廣先進經驗,揭露、曝光反麵典型,充分發揮新聞輿論的作用。廣泛開展環保教育,普及環保知識,增強全社會的環境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形成人人關心環境、珍惜環境、保護環境、美化環境的良好社會氛圍,推動汙染治理工作的深入開展。

(三十四)形成社會公眾參與機製。加強對各級領導幹部和企業負責人的環保培訓,增強他們落實環保優先方針、做好環保工作的自覺性。積極推進企業環境誠信建設,建立企業環保監督員製度。實行環保有獎舉報,鼓勵檢舉揭發各種環境違法行為。對涉及公眾環境權益的發展規劃、建設項目和重大政策,要通過聽證會、論證會等形式,廣泛聽取意見,維護公眾的環境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對在太湖流域水汙染防治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各級政府要予以表彰、獎勵。

(三十五)深入開展各類環保創建活動。開展環保創建活動,是推進汙染治理和生態建設的重要載體與有效平台。要認真總結太湖流域開展環保創建活動的經驗,繼續組織開展生態市(縣)、環保模範城市、環境優美鄉鎮、生態示範村、環境友好企業、綠色社區、綠色學校等各個層麵的環保創建活動,有效整合各種社會資源,動員組織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社區、家庭等各方麵的力量,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力所能及的事情做起,為加強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獻計獻策、貢獻力量,促進太湖水汙染治理紮實推進、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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