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勞動保障廳關於2006年度省屬企業工資增長指導線的實施意見
發布日期:2007-10-24 10:32 字體:[ ]
省各有關委、辦、廳、局,省各直屬企業:
  根據省人民政府批轉的《关键词1省2006年度企業工資增長調控目標》,結合省屬企業的具體情況,現對省屬企業落實2006年工資增長指導線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企業工資增長水平
  省屬企業2006年度工資增長基準線為本企業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12%;預警線為本企業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20%;下線為本企業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4%。
  二、企業增資來源
  實行工效掛鉤(包幹)的企業,其來源是當年預計提取的工資總額和曆年結餘;未實行工效掛鉤的企業按照現工資列支渠道列支。
  有支付能力的工效掛鉤企業,當年執行工資增長指導線的增資不超過基準線的部分,可核增工資總額基數。
  三、執行時間
  2006年企業工資增長指導線執行時間為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各企業具體執行時間根據其支付能力自主確定。
  企業2006年執行工資增長指導線的增資部分,可憑執行情況於2006年12月31日前到省勞動保障廳追加工資總額計劃。
  四、2006年省屬企業工資增長指導線實施要求
  企業應依法建立健全以工資集體協商製度為主要形式的工資正常增長機製,根據2006年度工資增長指導線,參考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價位,結合本企業實際,開展工資集體協商,逐步增加勞動者的工資,使職工工資收入隨企業效益提高而正常增長,讓職工共享企業發展成果,調動職工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企業經濟效益進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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